无障碍阅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诚信

白银出台一系列措施 保障农产品正常供销

发布时间: 2022/07/25|来源:本站原创|专栏:政务诚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值瓜果蔬菜等农产品产销旺季,为全力保障农产品供应销售和农资流通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线、阻断疫情传播,白银出台一系列措施,保障农产品正常供销。

      一、提前主动报备。

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银农产品、农资货车及司乘人员进入我市前,须提前通过“白银快办”向目的地报备,不报备者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扎实开展排查。

各县区要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交通、卫健等部门,迅速开展疫情重点地区往来人员排查工作。凡7月10日以来,有兰州市张苏滩蔬菜市场、榆中县高原夏菜市场旅居史人员,7月15日以来,有会宁县、靖远县、平川区采购运输瓜果蔬菜史的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如实报备。对排查出高风险区来(返)银或密切接触者的,要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中风险区来(返)银或密接的密接,要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低风险区来(返)银的,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强化管理措施。

各县区要在城区外设立农产品中转地(场所),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来的农产品,经中转场所统一查验、核酸检测、消杀后,方可进入市区贮存、加工和销售。精准管理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对保供人员要落地查、落地采,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 “人员闭环管理”要求,可采用“核酸检测 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通行。农产品运输保供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城区,对运输车辆要进行消杀。农产品从起运点到中转地(场所)点对点闭环运输,实行“点对点”少接触、司乘人员不下车装(卸)货等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停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四、快速交通检疫。

各交通检疫卡口(包括乡镇设置的卡点)、各场所(包括农贸市场、摊点等经营场所)必须按照“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扫两查一问”(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对跨区域运输农产品和农用物资的过境车辆,各防控检查点除必要的快速体温检测外,对运输车辆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便捷通行措施,必要的地方可设立农产品运输“接驳区”,确保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由交通部门牵头,对确需经常出入我市境内运输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和生产原料、建筑材料以及农资产品的货运车辆,审核发放防疫保障快速通行证。

      五、加强信息共享。

各交通检疫卡口要加强与属地县区信息交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将入境农产品、农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推送至目的地县区。

      六、开辟绿色通道。

把粮油、瓜果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和种苗、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不得拦截粮油、蔬菜、瓜果、肉蛋奶等“菜篮子”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畜禽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及玉米等饲料原料运输车辆;不得封村断路,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和本区域内“绿色通道”畅通。

     七、做好思想引导。

耐心开展来(返)银车辆驾乘人员政策解释及心理疏导,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广大瓜果蔬菜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八、严肃责任追究。

对需落实“点对点”闭环管控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随意中途下车、拒不执行“点对点”闭环防控措施的,瞒报虚报行程信息和目的地、未按要求驶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