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税收政策助企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2/18|来源:本站原创|专栏:政策法规

      二氧化碳可以捕集封存并实现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能当作原料资源化利用……日前,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启动了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及危废项目、碳中和研发平台项目,两个项目落地后将为传统工业领域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形成良好示范。

      “2018年以来,公司享受环保税减免624.57万元,绿色税收政策让公司得到了实惠,也让我们在治污减排上持续发力更有动力,不断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公司财务总监杨冉告诉记者,近年来,公司在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颗粒物等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实现废石资源综合利用,并陆续投入超千万元资金对环保设施进行增设及技术改造,有效降低排放量约50%,2023年实现颗粒物减排287.5吨。

      税收优惠让企业尝到了科学治污的“甜头”,引导他们实现从“被动减排”到“主动升级”。以资源税为代表的绿色税种,还提高了企业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参与“变废为宝”的积极性。

      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矿产资源开采、煤炭深加工、煤炭开采及销售。受益于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等政策,2023年,该公司享受税费减免280余万元。“产业结构转型和技术升级能享受税费优惠,对我们煤炭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激励。我们将200余万元资金又全部用于环保项目上线,现在基本实现了对煤矸石的充分利用,矸石回填既能有效预防矿区土地塌陷,又解决了以往矸石占用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的问题,有力推动了绿色矿山建设、绿色循环发展。”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建亮说。

      “以前我们的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相对比较简单,处理后的水也只能用来降尘、喷雾。”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是吕梁市当地的大型煤矿企业,公司负责人韩玉鉴说,在绿色税制的影响下,为了减少用水成本,公司创新开发了“旋流预沉器 调节池 煤水分离器 反渗透系统”的水处理技术,提标改造后的出水水质已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这些处理水既能当作井下用水,也可以满足煤矿非饮用类的日常用水,极大减少了外部水源的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绿色税收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当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出符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环保税等绿色税费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推送政策信息,加强对企业办税员的培训辅导。同时,积极推动税务与财政、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涉税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机制,助力企业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税务部门高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其中,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167亿元,对相关产品及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5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