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已经印发,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这份目录和清单的落实?对此,4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目录》《清单》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对于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的,督促地方按照相关法规抓紧编制补充目录和清单,地方其他政策文件不得作为编制目录和清单的依据。二是在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推动主管或监管部门出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名单的认定标准、移出条件、程序以及救济措施。三是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目录》《清单》限定的范围,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及失信惩戒工作。一旦发现有地方将不在《目录》内的信用信息作为公共信用信息使用,或在《清单》外实施失信惩戒,将责令地方立即整改并予以通报,坚决防止信用泛化滥用。
金贤东指出,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推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信用修复结果互认,解决了经营主体“多头修复”问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部门协同力度,持续提升信用修复效率,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更加方便快捷的修复信用,更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