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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推动信息共享 探索“黑名单+备忘录”信用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 2019/12/04|来源:中国信用|专栏:合作备忘录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司长刘克智在会上表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目前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初步建立。201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出台了《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会同多个部门签署文化市场领域、旅游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确定了顶层设计的制度框架,从而形成“黑名单+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目前,长三角3省1市(江浙皖+沪)、京津冀地区在区域协同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海南、广东等地也有不少地市不断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创新步伐。
  二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构成要素均有不同程度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管理系统。部分文化和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在信用信息应用创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效益。文化和旅游领域有关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逐步加快。这些信用体系建设构成要素的发展,都为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了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黑名单”及跨部门联合惩戒的震慑力。目前,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正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有关地区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履行告知和公示程序,推动实现失信信息跨部门共享,让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目前,广西已经使“黑名单”落地,对有关市场主体也就是旅行社和导游,实行省级和地市级两级“黑名单”公示和惩戒,“黑名单”震慑力将进一步增强。
  刘克智表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不断深化各地对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认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配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潜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