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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视频会白银分会场在市发展改革委召开

发布时间: 2019/08/08|来源:白银市发改委|专栏:信用动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国家发改委设立主会场,省、市、县设立分会场。

      为做好会议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要求各县区信用建设牵头部门设立分会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金梅参加了白银市视频会议,并邀请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高志功及各信用工作人员一同观看了视频会议。
会议由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和人民银行朱鹤新副行长主持。会议着重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具体部署要求:
      一是信用承诺制度要落地。各地各部门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要加快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二是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要落地。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开展诚信教育不得收费,也不得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三是让信用信息自愿注册要落地。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授权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经验证的自愿注册信息可作为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的重要依据。
      四是信用综合评价要落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五是信用报告应用要落地。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
      六是市场禁入措施要落地。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七是信用修复要落地。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是联合惩戒要落地。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九是让信用自净建设落地,即治理“不良信用服务机构” 措施落地。信用服务机构是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是弘扬诚实守信价值观、净化社会诚信氛围的重要力量,理应模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经营业务范围内依法诚信开展信用服务经营活动。所谓“自净建设”,就是对违法违规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不具备相应资质、以信用名义开展信用服务的机构严厉查处、坚决清理,营造良好的信用服务市场经营环境。包括全量率先承诺。所有信用服务机构要公开签订信用承诺书,年底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全部公示。全量纳入公共信用评价。将“差”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全量约谈并限期整改。严厉打击,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严重失信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冒用信用服务等名义,出具虚假信用报告,或以承诺修复企业信用、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等名义违规收费等公开行骗行为的,一律坚决逐出市场。明确属地责任,各地方要切实抓好本地信用服务机构“自净建设”,年底前上报落实情况,我们将对落实情况较好和较差的地方进行通报,并重点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评价。
      十是法制措施要落地。推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加快研究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等法规。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抓紧制定开展信用监管急 需的国家标准。
      下一步,白银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统筹、协调的作用,对《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