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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严惩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有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在2024年失信曝光台(第二期)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将被执行人王世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世昌在名单公布后,积极主动与本院联系并履行部分执行款,下剩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删除被执行人王世昌的失信信息。由于微信公众平台特殊性,在微信公众平台已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法修改及删除,为激励守信,鼓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助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本院决定对王世昌的信用予以修复。靖远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王世昌的失信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附:信用修复人员基本信息。
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资、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上述案件再对被执行人王世昌予以信用惩戒。
特此公告
靖远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日
法官提醒
诚信是做人之根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无论你是普通公民,还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守信都是最好的通行证。我们期待每一个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自觉承担责任,修复受损信用,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开启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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